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关于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本部门的具体情况制定必要的实施细则;
二、负责本部门资产的账物管理,落实“谁使用、谁保管,谁保管、谁负责”责任制,对本部门资产进行登记、统计、汇总及日常监督检查,定期(每年或每学期)进行资产清查,与资产管理办公室进行帐目核对,做到账物相符;
三、负责协助部门分管领导合理配置与调配本部门资产,做好本部门设施、设备等资产的开放共享工作,提高资产利用率;
四、对超过使用期限无使用价值或其它特殊原因需处置的资产,及时提出资产处置申请,按规定程序办理资产处置手续,并协助资产管理办公室完成资产处置及相关工作;
五、负责落实本部门人员调动、退休等变动时资产的交接工作,及时将交接情况上报资产管理办公室;
六、对资产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本部门分管领导和资产管理办公室报告;
七、为保证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延续性,各部门资产管理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如因工作调动或退休确需更换时,应及时办好资产管理员工作交接手续,并报资产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