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山西财专场馆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9-07-23点击:

1. 入场后服从场地管理人员管理,否则管理人员有权利终止使用场地。

2. 场地只面向本校学生和教工开放,外单位人员使用请与体育教学部联系。

3. 场地使用以教学、训练为主,在此时间内,其他人员未经许可禁止入内。

4. 场地内器材在管理人员指导下使用,且仅供本场地内使用,用毕放回原处,严禁携带出场,凡人为损坏按相应价格赔偿。

5. 严禁携带各种宠物入内。

6. 使用者在使用期间有义务维护场地的卫生及安全,严禁在场地上吸烟、随地吐痰、扔垃圾及吃任何食物,除矿泉水和纯净水外其他饮料禁止带入。

7. 入场严禁穿铁钉足球鞋、及其他非运动鞋进入场地。

8. 田径场跑步时请沿逆时针方向跑。

9. 严禁在塑胶跑道上踢足球,或进行其他球类活动,草坪足球场上允许开展足球活动,凡遇雨雪天气一律停止使用。

10. 严禁将有机溶剂、油脂、酸碱等化学物品带入运动场。

11. 严禁在运动场堆压重物。

12. 严禁包括童车在内的各种车辆以及穿轮滑鞋进入。

13. 严禁挖、抓胶粒、石英砂,禁止用刀、锥、铅笔、尺子等利器划割和掀动拉扯草皮,违者照价赔偿。

14. 各场地只能进行各专项体育活动,未经允许,禁止进行其他体育活动。

15. 各项活动的组织者,负责对进入场地人员进行教育、监督和管理。活动结束后负责检查场内卫生情况,清拣垃圾,清理好卫生之后方可离开。

以上条例最终解释权归山西财专体育部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