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借阅违规行为处罚暂行规定
2024-04-30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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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借阅违规行为处罚暂行规定
为规范对读者借阅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借以维护正常的借阅秩序,保障读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图书文献的安全完整,提高馆藏文献资料的利用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读者借阅违规行为是指读者在利用馆藏资源时发生的违反《图书文献借阅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行为。
二、违规使用借阅卡证
凡读者持本人无效借阅卡证及他人借阅卡证或其他卡证借阅图书等,均属违规使用借阅卡证的行为。
1.对使用他人借阅卡证借阅图书的违规行为,记入《图书借阅违规情况统计册》,停止证件所有者借阅权一个学期。
2.对使用失效借阅卡证(已挂失或已注销的借阅卡证)的违规行为,记入《图书借阅违规情况统计册》,没收该卡证。
3.对使用伪造借阅卡证者,违规行为记入《图书借阅违规情况统计册》,停止其借阅权一学年,并将该违规情况通知其所在系部、班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