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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4 年度职业教育理论研究专项课题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27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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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推动新时代职业教育理论与实践创新,更好地服务党委、政府决策,经研究决定,山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山西省中华职业教育社共同发布《2024年度职业教育理论研究专项课题指南》,课题评审、经费拨付等具体事宜由山西省中华职业教育社负责,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要求,围绕我省全力推动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目标要求,聚焦职业教育服务新发展格局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聚焦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热点、难点和痛点问题,以高水平智力服务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助推山西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二、课题项目

1.职业教育立德树人实现路径及有效机制研究

2.省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研究

3.提升职业学校关键办学能力研究

4.职业教育与新质生产力研究

5.建设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研究

6.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研究

7.职业院校服务“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研究

8.数字化转型与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创新研究

9.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研究

10.职业教育“三教”改革实践研究

11.拓宽职业院校学生成长成才通道研究

12.群团组织在大统战工作格局中的作用研究

三、组织实施及要求

(一)课题研究要求

本指南所列课题为重点研究领域和方向,专家学者应结合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自行设定具体题目。课题名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课题研究要体现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围绕职业教育服务我省中心工作,研究解决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为山西特色职业教育体系提供学理支撑。专业课程方面的研究不纳入立项。

(二)课题负责人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3.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否则,须经两名同专业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4.必须承担课题实质性研究任务,组织指导课题按期完成;

5.课题负责人每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申报。已申请项目未结题前不得申报新项目。课题组成员不超过 4 人,且每人最多只能参与 2 项课题;

6.课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如有课题负责人变更、课题组成员变更、课题管理单位变更、课题需延期完成甚至终止课题研究等情况,均须由课题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同意,报省职教社审批;

7.课题延期时限最多两年,到期无理由不结项的,课题负责人及其团队人员三年内不得申请本项课题,并报省社科联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逾期不提交延期申请,或延期到期仍不能完成的,做撤项处理。被撤销的项目,需退回结余资助经费,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应当在接到通知后 30 日内按原渠道退回。

(三)课题申报流程

1.申报:对象为省内应用型本科院校、中高职院校、技工院校的研究人员,省职教社各有关成员和职业教育研究机构的有关人员,省属各社科类社会组织有关人员。课题设计论证要重点撰写,其质量作为是否立项的主要依据。设计论证不用单独建立文档,体现在《申报书》中即可。申报者需从山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网站http://www.sxskw.org.cn/或山西省中华职业教育社网站 http://www.sxszhzjs.org.cn/上下载《山西省职业教育理论研究课题申报书》填写一式 2 份, 6 月 18 日前报送至科研服务中心,汇总表及《申报书》电子版(以姓名+课题名称命名)发送至科研服务中心邮箱(sxczkyc319@163.com)。

2.评审:省职教社将遵循公平、公正、规范的原则,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按照课题的研究方向和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委对《申报书》进行评审。

3.立项:核准的立项课题,将于 7 月初在山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山西省中华职业教育社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课题管理

1.课题按照省部级组织和管理,具体要求参见《山西省中华职业教育社课题管理办法》。

2.立项课题数量一般为申报课题总数的 20%,一般不超过50 项。立项后山西省职教社支持部分课题经费,鼓励申报人所在单位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课题成果将作为省职教社建言献策的重要资料来源,一经采用将提供使用证明。

3.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报课题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凡立项课题不得以课题名义开展任何经营性活动。

五、结项程序及要求

课题研究的最终成果请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前,分别以电子邮件及纸介形式(一式二份)报送至山西省中华职业教育社。课题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学术论文等,课题负责人应向山西省中华职业教育社提交课题研究成果及全文查重报告,课题成果字数一般要求 8000 字左右,查重率不得超过15%。由山西省中华职业教育社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对课题最终成果统一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课题,由省职教社负责履行结项手续,颁发结项证书。

六、其他事项

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要认真审核,把好质量关,真正把有理论水平、认真做研究的负责人和高质量的申报材料推荐出来,促进单位科研水平不断提高。要精心组织,确保立项课题完成质量。本课题一般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


(信息来源: 山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山西省中华职业教育社)

(排版  魏梦凡)

(初审  魏梦凡)

(复审    琪)

(终审    莉)



科研服务中心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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