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我省实际,设立“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项课题,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课题应紧密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聚焦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紧扣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做出系统部署,围绕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持续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提高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领导水平以及我省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和实践成效开展深入研究,推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我省落地落实。
2.“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项课题,分重点和一般两类。
3.课题申请人应是我省相关单位在职的教学科研人员。
4.申报课题需提交申请书1份、活页8份(8份活页逐份摆放,夹在1份申请书中缝位置),申请书及活页均使用A3纸双面印制,不得单面印制,不得更改表格格式。
申请书和活页(WORD文件格式),汇总表(EXCEL文件格式)需提交电子版。每一位申请人建立一个电子文件夹,以申请人姓名命名,例如:“李华”。文件夹里包括申请书和活页的电子版,例如:“李华申请书”、“李华活页”、“李华汇总表”。
5.所有材料电子版压缩成一个电子文档,邮件标题为:姓名+三中全会专项,例如:“李华三中全会专项”。发送电子邮件到科研服务中心邮箱(sxczkyc319@163.com)。
6.所有申报材料请于2024年9月2日报送至科研服务中心。
二、结题要求
(一)成果要求
成果要求提交研究报告,研究报告要有翔实的调研数据及问题分析,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字数不少于1.5万字,可以不发表。
(二)时间要求
2025年3月底前提交研究报告。省规划办统一对课题成果进行评审鉴定。具体要求和时间另行公布。
三、组织领导
1.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把好申报质量关。要按照要求,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可行性,课题组是否具备完成研究任务的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
2.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及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要严格核查以下情况:(1)申请人个人身份等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2)申请人是否有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及省社科规划课题,申报课题题目是否与本人已经结项的课题题目雷同或相近。如出现弄虚作假现象,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对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如获立项即予撤项。
3.申报材料由各单位科研部门统一汇总后报送省规划办,要确保申报材料一次性报送完成,缺少材料或过期申报均不予受理。省规划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信息来源: 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初审 魏梦凡)
(复审 阎 琪)
(终审 田 莉)
科研服务中心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