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一步提高就业工作质量和水平,创造良好的毕业生就业环境和条件,维护毕业生、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和山西省教育厅历年来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相关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毕业生就业是关系学校建设和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学校各级领导、各部门、各系应给予高度重视,共同搞好毕业生就业工作。
第三条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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