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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07阅读数:

各系、班及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12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预审

1.学生向学校申请出具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证明,必须先向所在系递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1)或乡(镇、街道办)级政府出具的贫困证明材料(以前递交过的可不再递交)。调查表或证明材料由各系归档保管,不需报送校资助管理中心(学生处)。

2.学生向所在系递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乡(镇、街道办)级政府出具的贫困证明材料后,要上网下载并填写《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式叁份(附件2)和“学生在校基本情况证明信”一份(附件3、4),经班小组组长和系工作组组长审批后以系为单位到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处)集中审批,学生处审批后将材料反馈各系,由各系发放给学生暑期到当地县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申贷(其中《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各系要留存一份)。以上两项材料报送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处)时间载止日为6月10日。

另:学生网上申请导出的“贷款申请表”是否需要学校盖章,上级部门还不很明确,请广大学生从即日起先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上申请贷款并打印出“贷款申请表”,于6月10日前一并交所在系以备学校盖章。(不管是否需要签章,各系都会将“贷款申请表”及以上两表在放假前同时反馈学生本人)

二、生源地申贷

申贷程序和所需材料详见:2011版学生手册《服务指南》或山西财专学生资助网(211.82.32.64)“山西省生源地助学贷款指南”。

当地受贷成功后,学生需将“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于开学后亲自送至校资助管理中心(学生处)办理“回执”录入。

三、相关说明

1.因山西省资助管理中心和山西省开发银行规定: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地区均不予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我校招生区域除河南外均已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按政策要求河南学生本可以申请校园地贷款,但由于我校在河南招生人数较少,申贷人数也相对较少,开行一般不予贷款立项,故我校学生只能在当地进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对于河南籍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各系在国家奖助学金评定时要视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请各系做好需申请贷款的河南籍学生的解释工作。

2.学校为当地市(区、县)资助管理中心开具的“学生在校基本情况证明信”分专科和本科两种,请各系告知学生如本科学生不能以我校身份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可在开行系统中选择“太原理工大学”身份注册,但必须在院系信息栏中注明“财经学院”字样,以保证所贷学费、住宿费及时转入我校帐户(“太原理工大学”审批管理后台已设我校帐户)。

3.学生贷款只能申请学费和住宿费,但最多不能超过6000元。凡多贷造成的不能审批由学生自己负责。

4.各系要告知学生在到当地办理生源地贷款前最好事先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选择“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进行身份注册和网上贷款申请(以前办理过的不需要身份注册,只需进行网上贷款申请)。如是他人代办一定要向他人及时索取密码,以备查询及还款还息之用。

附件:1.《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2.《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学生在校基本情况证明信”(专科样表)

4.“学生在校基本情况证明信”(本科样表)

5.《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学生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省文件)

学生工作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二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