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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17阅读数:

各学院:

为做好2016届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有关事项的通知》 (教学厅函[2015]39号)精神,现将2016届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安排如下:

一、2016届毕业生档案将采取本人领取和中国邮政EMS快递两种方式转递。其中,已与用人单位签署三方就业协议的毕业生,请持就业报到证于7月10日-11日到学生档案室领取本人档案;专升本学生请在9月3日后持本科录取通知书到学生档案室领取本人档案。其他毕业生的档案将通过中国邮政EMS快递形式转递毕业生档案。

二、各班组织全体毕业生认真填写《2016届毕业生档案邮寄地址一栏表》,包含学号、姓名、详细收件地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各班将表格填写完整并打印,由毕业生本人签字确认后,连同电子版于7月3日下午前交回学生档案室。

三、学生档案将于毕业生离校后15日内通过“中国邮政EMS快递”转递至毕业生本人,请本人确保手机畅通并亲自签收。毕业生收到本人档案后,请携带就业报到证、身份证和档案到当地人才市场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2016届毕业生档案邮寄地址一栏表

学生工作处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