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案】虚开遁迹七年,没想到的是……

2019年02月27日 17:42  点击:[]


  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5325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765份,违法人员疯狂作案后逃遁,妄想通过掩藏行迹逃脱法律惩罚。但他们没想到的是,7年来,专案组追踪的脚步从未停歇……


 

钟瑞莹

 

产销异常,6户企业现疑点

 

国家税务总局海东市税务局稽查局近期与海东市公安局紧密协作,对以往年度的未结陈案开展清网行动。在税警双方努力下,一起虚开金额1.42亿元的虚开发票违法案件,历时7年后,犯罪嫌疑人终于全部落网。目前,该案一名涉案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其余两名涉案人员已被司法机关提起公诉。

 

2011年,青海省部分地市税务机关陆续接到多份外省协查案件函件,协查信息显示,青海省一些地区的企业涉嫌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虚抵进项,并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些线索引起了青海省税务机关稽查部门的高度关注。原青海省国税局稽查局通过税收综合征管系统、协查系统对全省农产品收购加工企业基本信息进行检索和分析,发现部分农产品收购加工企业存在注册时间集中、关联分析结果异常等问题,决定在青海省内开展农产品收购加工行业发票专项整治工作。

 

青海省海东市税务机关接到上级任务后,对辖区内纺织、药材、皮革等行业展开“地毯式”摸底核查。稽查人员在核查中发现,有6户农产品收购加工企业成立时间相近,并且成立后在短期内对外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上亿元,而海东市地处青海省东部,经济发展相对落后,2010年时地区生产总值才173.3亿多元。

 

稽查人员进一步分析发现,6户企业的基本情况与上级下发的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的违法特征相吻合:企业法定代表人来自虚开案件高发的敏感地区;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相互交叉兼职;注册经营地址在偏远农牧地区或居民小区;短时间内开票量和开票金额较大,与企业注册资本不匹配;增值税税负普遍较低;抵扣运输发票数量和金额较小,甚至有些企业根本没有。 

 

为进一步核实情况,稽查人员分赴注册地在互助县、民和县等地的6户企业开展实地核查。发现6户企业租赁了几间民房充当厂房和库房,仓库内只有少量羊毛、皮革、药材等农产品,生产机械很少,且现场没有生产加工迹象。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规模与发票开具信息差异很大。

 

6户农产品收购加工企业明显存在较大虚开嫌疑。海东市税务机关稽查部门随即与公安机关联合组成“6·10”专案组,对涉案企业立案调查。

 

循迹核查,虚开行为出水面

 

案情上报后,青海省税务机关十分重视,与省公安厅经侦总队联合成立督导组,对该案查办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根据企业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必须有农业生产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村委会自产自销证明这一规定,海东市专案组决定从农产品出售人方向入手,核查企业农产品收购业务真实性。

 

专案组分成3个小分队,深入青海、内蒙古等地农牧区,走访企业收购发票上注明的125名农产品出售人,查证其是否向涉案企业出售农产品。在3个多月时间里,办案人员克服高原缺氧、食宿不便等困难,跋山涉水逐一对出售人员信息实施核查。调查结果显示,发票信息中显示这些农牧民根本没有向涉案企业销售过农产品,也没有收到过相关款项。此外,村委会也证实:从未对外开具过自产自销证明。6户涉案企业虚构交易,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的违法行为浮出水面。

 

在调查过程中,一名民和县农民声称,自己在县城揽活时曾有人向他购买过身份证复印件。办案人员根据这一线索,追踪核查,证实其他涉案农产品出售人的身份证和相关信息,均有曾经被出售或被他人借用的经历。

 

农牧区涉案农产品出售人方向的取证工作结束后,办案人员按计划到涉案企业生产经营地进一步调查取证。6家企业的厂房库房所在地相关人员和“工人”证实,平时“厂子”里不干活,只在有关部门检查时,这些“厂子”才会临时雇佣他们做一些简单整理工作,“厂子”里从未进过大量羊毛、皮革、药材等农产品原料。

 

企业生产和上游取证工作完成后,专案组将涉案企业所有对外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汇总后,向涉及的省外11个省市和省内16个区县的下游受票企业主管务机关发出协查函件。协查回函信息显示,大多数下游受票企业均为走逃、注销和非正常经营状态。

 

七年追踪,法网难逃终归案

 

经过专案组人员的不懈努力,涉案企业虚开的违法证据逐渐齐备,就在专案组准备收网之时,违法嫌疑人似乎从当时海东市开展的农产品收购行业专项整治活动中嗅到了风声,6户涉案企业实际控制人范某某、司某某、马某某闻风而逃,公安机关随即对3名违法嫌疑人实施网上追逃。

 

此后6年时间里,3名违法嫌疑人一直未能归案。在此期间,虽然办案人员换了一批又一批,但专案组没有放松警惕,按照“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原则,持续关注着违法嫌疑人的行踪和动态。在此过程中,公安机关通过技术手段陆续发现一些违法嫌疑人行踪线索,专案组数次派出精干力量外出核查,对十多名嫌疑人员追踪调查,但均未获得预期战果。办案人员多次上门,与3名违法嫌疑人家属进行沟通,晓以利害,宣讲违法人员投案自首的相关政策,敦促家属协助规劝违法嫌疑人投案自首。

 

慑于压力,2017年11月14日,涉案违法嫌疑人司某某在案发6年后,到海东市乐都区公安局经侦大队投案自首。司某某对虚开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称自己这些年妻离子散,活得不像人样,看见警车就胆战心惊,投案后终于能睡个安稳觉了。

 

司法机关审理案件后,2018年7月27日法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司某某有期徒刑4年,处罚金5万元。2018年8月,全国打虚打骗两年专项行动启动后,国家税务总局海东市税务局稽查局和海东市公安局经侦部门联合启动清网行动,借助“全国追逃,全警追逃”的力量,整合税务稽查、公安刑侦、技侦等各部门的精英人员参加行动,全力缉捕在逃违法嫌疑人。

 

2018年10月9日,海东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收到山西平遥县公安机关的信息,称平遥县看守所有1名违法人员与“6·10”专案嫌疑人范某某特征相似,经比对确为此人。办案人员立即赶赴山西,经过讯问,范某某对其当年在青海省海东市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范某某称,为逃避追捕,其伪造证件,改名换姓辗转多地逃匿。由于经济困难,不久范某某重操旧业,再次铤而走险虚开发票,被辽宁省中级人民法院以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在其服刑期间,山西省平遥县公安机关侦破一起虚开案件,发现范某某涉案,其被押解至平遥配合调查时,警方又发现了其“6·10”专案违法嫌疑人身份。

 

2018年12月,河南省周口市警方发现第三名犯罪嫌疑人马某某踪迹,海东市民和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迅速行动,将其抓捕归案。马某某在接受讯问时称,在被警方追缉的过程中,他常年漂泊在外打零工,不敢回家。几年之后,他觉得风声已过,便潜回家乡,没想到露面不久便被抓获。

 

经查,范某某、司某某、马某某以他人名义注册成立了6家农产品加工公司,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购羊毛、药材、皮革名义,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5325份,涉及金额7408.62万元;同时编造虚假交易,向河北、山东、深圳、天津等11个省、市47户企业虚开女士毛衫、皮包、中成药等品名的增值税专用发票765份,涉及金额6786.96万元。目前,司法机关已对犯罪嫌疑人范某某、马某某提起公诉。

--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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